【強力推薦】大都會飯店 - 紐約渡假訂房
外出旅遊時,訂房是件麻煩的事,
要考慮價格,還要擔心品質是否不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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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品訊息功能:
商品訊息描述:
主要設施
- 183 間禁煙客房
- 餐廳和酒吧/酒廊
- 頂樓天台
- 健身中心
- 商務中心酒店訂房折扣
- 24 小時櫃台服務
- 大廳咖啡/茶供應
- 冷氣
- 每日客房清潔服務
- 圖書館
- 櫃台保險箱
- 洗衣服務
鄰近景點
- 位於中城西區
- 梅西百貨 (0.2 公里) 自助旅行心得分享
- 帝國大廈 (0.4 公里)
- 時代廣場 (0.8 公里)
- 麥迪遜花園廣場 (0.7 公里)
- 百老匯街 (1 公里)
商品訊息簡述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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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面附上一則新聞讓大家了解時事
撿手榴彈!黃背心示威男右手掌炸斷「啊~」痛苦慘叫
房仲刊登廣告未標示公司名稱 最高可罰30萬元
桃園市地政局在網路平台稽查不動產銷售或租賃廣告時,近日發現有業者沒有標明公司名稱,違反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,處以新臺幣6萬元到30萬元罰鍰。(李明朝報導)
桃園市地政局近日一共查核有14案,因廣告未標明不動產經紀業名稱加以裁處,裁罰金額總計108萬元,地價科長林鼎鈞表示,近來不動產經紀業者在執行不動產仲介業務時,透過網際網路平台刊登不動產銷售或租賃廣告,以增加物件曝光機會,如果經紀業者在刊登廣告時自稱為代理人或是屋主,卻漏未註明不動產經紀業名稱(即該公司或商號登記名稱)時,已經違反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21條規定,可以處以新臺幣6萬元到30萬元罰鍰。
林鼎鈞也提醒不具備不動產經紀業資格的非法業者,以代理人或屋主名義招攬業務,一經查核屬實,可處以新臺幣10萬元到30萬元重罰。
地政局提醒民眾可以先進入內政部不動產經紀業資訊系統(http://pri.land.moi.gov.tw/realestate_query/)確認刊登業者的合法身分,再來決定進行交易與否,以確保自身不動產交易權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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